存在质量安全隐患!青岛海诺大药房被省药监局责令暂停销售药品
药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公众用药安全与生命健康,存质是量安令暂不可触碰的红线。近日,全隐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患青因青岛海诺大药房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岛海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药房药监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被省对其采取暂停销售药品的局责风险控制措施,坚决防范用药安全风险。停销

该通告由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4月15日正式发布,附件同步公开了青岛海诺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存质核心信息:许可证编号为鲁BA532100022,法定代表人为麻此博,量安令暂质量负责人为赵慧,全隐经营地址位于青岛莱西市市场路与梅山路交汇处,患青经营范围涵盖中药饮片、岛海中成药、化学药、生物制品(不含血液制品、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及以上含冷藏药品,许可证有效期至2029年7月11日。
通告明确指出,青岛海诺大药房有限公司因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隐患。为有效防控药品质量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山东省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药品的风险控制措施。这一举措体现了监管部门对药品安全问题“零容忍”的态度,旨在通过及时干预,消除隐患,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切实维护群众用药安全。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保障药品从流通到终端环节质量安全的重要防线,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等全流程严格执行标准,确保药品质量可控可追溯。此次青岛海诺大药房被采取暂停销售措施,也为药品经营企业敲响了警钟:药品质量安全无小事,任何环节的疏忽都可能引发安全风险,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信息来源: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2026年4月15日通告)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热线:13465908069(同微信)
(责任编辑:综合)
- “银河之眼”5月12日将现身夜空!观赏和出片攻略→
- 广州国资入主后的沧州明珠要豪赌?锂电湿法隔膜要扩产到近10倍
- 广州国资入主后的沧州明珠要豪赌?锂电湿法隔膜要扩产到近10倍
- 沈阳市气象台发布雷雨大风蓝色预警信号[Ⅳ级/一般] 【2026-05-10】
- 视频轮巡+现场处置联动,桑植管理所快速清除隧道障碍物保畅通
- 大风+雷电+降雨+冰雹!强对流天气自西向东来袭
- 5月20日起施行!外卖行业将迎来新规调整
- 高市“下跪”背后的多重图谋
- 4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及出口均实现稳定增长
- AI秒级匹配、数据驾驶舱调度、直播带岗……这场数智化招聘会“出圈”了
- 沈阳市气象台发布冰雹橙色预警信号[II级/重大] 【2026-05-10】
- 浙江杭州:高校毕业生招聘火热
- 为省10元停车费,男子停车至无人空地忘了熄火,3天烧完一箱油!网友:这事我也干过
- 百年连环画巡展亮相呼和浩特 “小人书”唤醒几代人记忆
